专家呼吁:舞蹈类非遗要注重整体性保护

2022年10月04日 22:24:33    来源: 中国民族报

塔吉克族鹰舞国家级传承人买热木汗(右二)在演示鹰舞(摄影:金娟)

  10月12日,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举办了“南疆地区非遗传统舞蹈传承现状学术调研报告会”。会上,考察团成员呼吁,传统舞蹈的传承,自古乐、舞难以分离,且不能脱离其民俗环境,要注重对舞蹈类非遗的整体性保护。

  新疆是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多元的民族文化共生于此,产生了独特、丰富的乐舞文化。“扬眉动目踏花毡”的《胡腾舞》、“左旋右转不知疲”的《胡旋舞》、“鼓催残拍腰身软”的《柘枝舞》……这一支支在中国舞蹈史上闪耀光芒的舞蹈,曾沿丝绸之路“大聚长安”,盛行于宫廷和民间。尽管这些舞蹈未能传承至今,但诗中所述的胡腾舞、胡旋舞的诸多特点,至今仍在新疆的传统舞蹈中延续着。

  为深入考察南疆地区传统舞蹈传承现状,今年7月底至8月初,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成立学术考察团,赴新疆和田、喀什地区以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8个市县,重点考察了和田赛乃姆、莎车赛乃姆、刀郎木卡姆、塔吉克族鹰舞等国家级非遗项目,以及多项自治区、市、县级非遗舞蹈项目的传承情况。

  走入田野,考察团成员真实地感受到了南疆传统舞蹈的丰富、多样和独特,即便同一舞种,在不同区域也呈现出多样风貌。同时,考察团成员看到了南疆为传承传统舞蹈所作出的巨大努力:不少区县、乡镇建立了传统舞蹈传承中心,聘请非遗传承人传徒授艺;国家级、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自觉承担起传承的责任;传统舞蹈逐渐进入中小学教育,高校也站在文化自觉的高度参与到传承工作中来。

  考察团成员也发现,尽管南疆传统舞蹈生存的土壤十分丰厚,但流行文化的广泛传播,让当地传统舞蹈的传承日益濒临危机。考察团成员廖燕飞发现,对传统舞蹈充满热情而且技艺高超的,多为中老年人,年轻人和青少年则对“抖音”等新媒体传播的流行文化更有兴趣。“靠新媒体传播的流行文化,像‘文化推土机’一般推平了不同地域间的文化差异。”廖燕飞说。

  让考察团成员担忧的是,民间舞蹈自古以来乐、舞难以分离,但是非遗保护中的分科思维,让一些综合性艺术归属到了不同门类,比如说木卡姆被认定为“传统音乐”类,赛乃姆被认定为“民间舞蹈”类。

  “实际上,这些艺术形式都是既有演唱又有表演,同时伴有器乐演奏,这些艺术门类的非遗传承人一般也是唱跳俱佳。非遗的分科思维非常不利于综合性表演艺术的整体性保护。”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副所长江东说。

  在传承鹰舞的过程中,塔吉克族鹰舞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买热木汗·阿地力就遇到了两个问题:一是缺少开展传承的上课场所;二是没有适用的音响伴奏,用鹰笛进行现场伴奏更是一种“奢望”。

  “当前,非遗传承的相关政策中,对场所的支持比较少。分科思维将音乐与舞蹈分离,传承人在教授舞蹈的过程中,只能靠播放伴奏带而无法通过器乐现场伴奏的形式进行授课,会使授课效果打折扣。”江东说。

  对于传统舞蹈的传承与发展,考察团成员建议,要区分其存在的目的、功能和发展空间,针对不同类型提出对策和建议。

  以塔吉克族鹰舞为例,考察团成员金娟根据传统舞蹈传承的“两类三层说”,认为鹰舞可分为3类:第一类是以自娱为目的鹰舞;第二类是指纯粹以娱人为目的的鹰舞;另一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展演式鹰舞表演、旅游表演、学院派鹰舞课程教学。

  金娟建议,对于不同类型的鹰舞要实行不同的保护策略:传统鹰舞应注重其文化生态的保护;展演式、旅游化鹰舞要注意把握干预的幅度和力度,守住本真的底线;学院派鹰舞应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满足舞蹈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舞台化的鹰舞,既要遵循舞台艺术的发展规律,也要把握住创新的尺度,葆有舞蹈作品独特的民族文化身份。

[责任编辑: 马新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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