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前三季度立案办结民事公益诉讼案30件

2022年10月14日 11:52:41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12.jpg

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公诉。通讯员 李亚莉摄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讯(记者郭玉强 通讯员李亚莉报道)10月13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至9月,该院已立案办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0件。其中,办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17件、 食品安全领域2件、野生动物制品案11件,判决相关责任人赔偿各项损失费29.38万元。

  在公民个人信息领域,该院针对行为人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针对部分机构工作人员在业务办理活动中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两级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开展调查核实,追究全链条违法主体的公益损害责任,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在食品及药品卫生安全领域,该院针对辖区药店存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未在店内公示、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药店其他销售人员在处方单审核处代药师签字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份。针对辖区网络餐饮外卖行业存在平台、商家注册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等现象,部分商户存在销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下架食品与其他商品混放、销售无中文标签商品等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问题,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整改违规网络餐饮平台10家、入网餐饮商家58家,对卫生条件不达标的10家商户下发整改通知书。

  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该院积极发挥公益保护职能,本着“提高生物安全”的原则,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保护野生动物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通过对案件的办理,提高检察公益诉讼的司法公信力,增强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

  在做好其他民事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该院围绕中心工作,与生态环境部门、克拉玛依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克拉玛依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签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逐步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重大情况通报等机制十余项,就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形成合力。

  为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畅通司法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协作路径,今年以来,克拉玛依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多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及合作指导文件,充分发挥了检察部门在公益诉讼领域的法律监督作用。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刘芳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50102766838851Y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013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1100009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Copyright :copyright: www.t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