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法院诉前保全促履行

2022年11月05日 13:23:37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讯(记者张卫玲 通讯员陈洁报道)“感谢法院帮我快捷办理执行案件,真是太方便了。”11月1日,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当事人的感谢电话。

  2020年7月,原告昌吉市某建筑装饰公司与被告某钒业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被告公司承包其公司的工程。原告按照约定交付款项后,被告未将合同内工程按约完成。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前期支付的90万元款项未果后,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被告名下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

  “作为民营企业,这笔钱已经影响了企业运营的资金链,请法院帮我们想想办法,尽快解决。”原告在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时,表达了自己的难处和诉求。

  昌吉市人民法院启动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案件流转至该院执行局。该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对被申请人公司账户进行了查询,确定其银行存款足以支付本案保全标的,采取了强制冻结措施,并及时向被申请人公司送达了冻结裁定。

  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被申请人在诉前履行了还款义务,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解除了其冻结的账户。至此,这起民营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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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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