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受伤后起诉索赔 法院这些举动太暖

2022年11月16日 13:57:48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11月8日,当事人在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受访单位供图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李俊杰报道)“李法官,你不仅帮我们解决了烦心事,还免去了诉讼费,真是帮了我们大忙。”11月9日,在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当事人任某对法官助理李龙飞说。

  11月8日,任某和李某到阿拉山口市法院立案庭立案。立案庭法官助理李龙飞在接待二人过程中了解到,任某和李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同一工地务工。施工过程中,任某从钢管架上跌落导致肋骨骨折,李某左手食指和中指被电锯锯伤。事发后,工地负责人只支付了两人的医药费。

  “我们这几个月都在看病,也没有收入。”任某说,他们决定起诉该工地负责人,要求其支付除医疗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赔偿。

  立案现场,任某担忧地说:“法官,我们现在确实没钱交纳诉讼费,能不能迟点再交啊?”了解情况后,李龙飞告诉二人:“你们的情况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条件。”

  随后,李龙飞协助两人填写申请书。经审查核实,法院决定依法免交两人诉讼费用550元。

  当天下午,李龙飞和同事来到任某和李某务工的工地,与工地负责人进行了初步沟通。11月9日一早,原被告来到阿拉山口市法院立案庭法官调解室,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被告何某赔偿任某4万元,赔偿李某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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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新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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