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法律帮帮团|网购商品途中毁损谁担责

2024-07-31 09:12:23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阿勒泰市民布女士:我在网上购买了一部手机,但没有收到快递。后来得知运输手机的车辆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起火,导致手机被烧毁。请问这个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渠江:依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等规定,在买卖双方未另行约定的情况下,消费者网购商品由卖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消费者尚未签收商品前,商品在运输途中(即交付前)发生毁损的风险应由卖家承担。因此,除非您与对方达成特殊协议,手机毁损的损失应由卖家承担。

  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等规定,就卖家与该网购商品承运人之间的货运合同而言,卖家可以依据前述相关规定,依法向承运人主张相应责任。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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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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