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出售,欠付的暖气费谁交?
2025-10-09 10:30:32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娟 田志科
“我都不是房主了,为什么还要我来付供暖费?”近日,见到找上家门的法院执行干警,王某十分抵触。
2023年,家住裕民县的王某将名下的房屋出售。直至过户、搬家,王某都没有将居住期间欠缴的7000余元供暖费付清。在王某看来,既然房屋过户完成了,该房屋的一切旧账便与自己无关。
2024年,某热力公司找到王某,要求他支付欠缴的供暖费。王某拒绝补缴,双方争执不下,同年12月,某热力公司将王某起诉至裕民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支持了热力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王某选择消极对抗。法院依法冻结其存款,虽然能通过强制扣划的方式快速结案,但执行法官却按下“暂停键”,因为实施强制措施虽能结案,但未必能“事了”,王某心中对法律规定的误解与抵触,仍是矛盾点。于是,执行法官到王某家走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供暖费是您在持有房产期间享受供热服务所产生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这笔费用应当由实际使用人承担。”执行法官耐心解释,房屋所有权转移并不等于原有债务自动免除,同时结合多个典型案例进行类比讲解,让法律规定更通俗易懂。待王某情绪缓和后,法官进一步阐明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
“原来是我理解错了,这钱我交!”最终,王某全额补缴了暖气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