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尝甜头后再次出手,男子获刑10个月
2025-10-10 11:25:13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通讯员 周茹绘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李续群 通讯员奴力拉·奴尔哈斯报道)近日,伊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诈骗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案件,被告人买某因犯诈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4年3月,买某谎称要为萨某介绍女朋友,但要提前收取8200元介绍费并保证介绍成功,收款后买某就没了消息。见萨某对自己无计可施,看着轻易赚取的8200元,买某愈发大胆。2024年7月,买某为诈骗人员提供帮助,骗取被害人王某财产40余万元,并从中获利2.6万元。
8月2日,伊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买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向伊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25日,伊宁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8200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买某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决买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