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5-01-04 13:43:00 来源: 天山网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2013〕141号),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相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入围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30。
2.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00号新闻大厦(自治区宣传文化产品鉴定中心、天山电影制片厂岗位在5楼,自治区对外宣传促进中心岗位在18楼)。
(三)资格复审方式及相关要求
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料内容信息须真实有效。
1.《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英语等级证书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时现场查验相关材料原件,请自行准备复印件,以便及时完成资格复审。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佐证材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应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自动放弃,或与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11日-12日。
自治区对外宣传促进中心24965019岗位:2025年1月11日上午09:00前到达候考室;
自治区对外宣传促进中心24965020、24965021、24965022岗位:2025年1月11日下午14:30前到达候考室。
自治区宣传文化产品鉴定中心24965018岗位以及天山电影制片厂24965023、24965024岗位:2025年1月12日上午09:00前到达候考室。
2.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00号新闻大厦18楼。
(三)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招聘岗位与参考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三、其他事宜
1.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未接收阅读信息、接听电话等原因,影响个人招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有考生放弃资格复审、面试,请将有本人签名的放弃声明发招聘单位。
3.面试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1-2391397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91-2391822 239819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