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和加强统计工作指导服务

2022年12月02日 23:17:12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石鑫报道)近日,自治区派出指导服务专项工作组,深入地(州、市)开展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和加强统计工作指导服务,以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带动和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力争实现最好结果,积极主动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新疆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供坚实支撑。

图为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现场。新疆水发集团提供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和加强统计工作指导服务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下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性,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锚定已经明确的四季度投资目标任务,自加压力、精准施策,集中力量抓好年底前投资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四季度投资任务。

  《通知》要求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和指导项目单位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管理,积极克服疫情影响,持续加大资金、人员、设备投入力度,尽可能多地形成实物工作量。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部门要积极采取电子招标、远程评标等方式,加快项目招投标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同时,督促加快项目资金支付,提前采购设备、材料等施工物资。下大力气做好施工人员稳岗工作,确保今冬明春施工人员需求。

  此外,加强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指挥部的对接,及时帮助项目单位解决人员到岗、设备材料进场等方面困难和问题。对地州、县市层面能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予以解决。需自治区层面协调解决的,当日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问题分类转交相关职能部门。问题清单下达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在3日内予以解决。

  《通知》还要求,各级发展改革、统计、财政等部门及银行、项目建设单位等要加强沟通衔接,推动未纳入统计项目库的在建或新开工项目及时入库,按时提供资金支付凭证、项目进度等相关佐证资料,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

  据悉,自治区派出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有关人员组成的指导服务专项工作组,与各地、各项目单位一起现场办公,补充一批未入统计库的项目、补全一批项目入统所需的佐证材料、补齐一批项目入统必备的前期手续,依法依规做好投资入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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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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