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解读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
2025-11-18 21:44:03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石鑫
“紧扣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线,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穷尽人社一切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支持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11月17日召开的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帕尔哈提·加拉力介绍了人社部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旨在通过精准、务实的人社政策,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赋能加力。
降成本、稳岗位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八条措施》明确“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与“降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双轮驱动。通过扩大社保补贴范围、设立最高5000万元的专项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并全面推行“直补快办”“免申即享”模式,确保政策红利高效直达企业。同时,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顶格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并对吸纳青年就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人才是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八条措施》着力“提升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大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技能人才申报“新疆工匠”,最高给予3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在职称评审方面,建立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特殊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50万元奖补支持,对新设基地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
《八条措施》还提出“加大民营企业创业扶持”与“强化民营企业公共就业服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小微企业创业,提供最高400万元专项创业担保贷款。同时,编制发布民营企业人才需求目录,建立全区就业信息“一张网”、开展 “民营企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保障民营企业用工需求。
此外,措施还注重“强化市场化社会化配置企业用工”,对引进人才成效显著的民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遴选认定一批人力资源“骨干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对每个劳务品牌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并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帕尔哈提·加拉力表示,人社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质效,用心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