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02-01 09:24:35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十四五”时期和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举措和2026年工作总体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锚定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守正创新、实干担当,在新起点上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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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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