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通报去年以来涉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

2024-04-23 20:14:47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 实习生 葛彦宁

  4月23日,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以来涉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2023年,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54件,审结590件,结收比为106.5%。其有哪些特点,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4月23日,正在进行中的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新闻发布会。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摄

  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为企业提供全面、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其创新和独特性的传承与发展。

  去年,烟台某食品公司与被告方洛阳某食品厂、张某、马某、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某调味品经销部因“黄飞红香脆椒”和“黄飞乡香脆椒”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众说纷纭中落槌。

  “他们所使用的商标和我们相同产品上的商标近似,构成商标侵权。”烟台某食品公司认为,上述人员已经对自己构成不正当竞争。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

  洛阳某食品厂生产的产品与烟台某食品公司商品均为加工过的花生、辣椒食品,均在显著位置醒目标注“黄飞乡”,在客观上起到指示商品来源作用。

  综上,法庭支持烟台某食品公司主张以上被告侵犯其商标权的诉求成立。以上被告分别被判停止侵犯行为、停止使用与“黄飞红香脆椒”相近似产品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等费用2万元。

  近年来,涉及食品、药品、日化用品等领域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日益显现,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对此种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反映出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涉及领域的广泛性,也有力净化食品市场,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突破技术类案件审理难题

  2020年7月1日,某信息公司(甲方)与某科技公司(乙方)签订《软件采购合同书》,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向甲方提供软件产品和服务。到了付款期限,乙方多次催款,甲方却“不为不动”,并称乙方软件系统中部分模块尚未实施,至今未整体验收合格,应承担违约责任。

  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受理此案后发现,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乙方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支持。2023年,经过法庭判决,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软件款14万元及违约金27201元。

  去年以来,除传统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外,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合同、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案件及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商业类案件持续增多,2023年,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共计受理上述类型案件70件,审结68件,收案占全部知识产权类案件的12.99%。

  制假售假违法犯罪“零容忍”

  “世上没有后悔药……”这是服刑人员辛某用15个月的自由换来的感慨。

  从2018年起,辛某某通过网上搜索、加微信等方式联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生产厂家,从外地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2023年8月,辛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查获其地下室各类注册商标的物品2434箱119瓶,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物品,价值24.5万余元。

  “商标的意义不只在于为产品提供一个符号,而是让其他人认识这个产品。”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程慧玲说,盗用商标不仅对厂商造成影响,也会导致消费者受欺骗,让产品形象受到打击。

  经审理,辛某某销售数额达24万余元,非法经营数额较大,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终,法院判处辛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7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扣押在案的假冒侵权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近年来,对涉及食品、药品、日化用品等领域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方位增强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干净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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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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