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丝路捉谣记”辟谣作品创作大赛征集公告

2024-04-22 19:20:23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为进一步深化网络联动辟谣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网络辟谣作品创作与传播,提升全民识谣辨谣能力,共同构建清朗网络家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开展2024年“丝路捉谣记”辟谣作品创作大赛。现面向社会征集网络辟谣作品。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新疆日报社(集团)、新疆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二、参与方式

  (一)征集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征集,以团体或个人名义报名均可。

  (二)征集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20:00。

  (三)征集方式:请将作品和2024年“丝路捉谣记”辟谣作品创作大赛报名表(见附件),打包报送至邮箱xjwljb001@163.com。活动咨询:陆老师,17726705286。

  三、征集内容

  此次作品征集面向2023年度以来原创互联网辟谣作品,设置“网络辟谣作品”“科普知识作品”“公益宣传作品”三个内容赛道。

  (一)网络辟谣作品。参赛者(单位)可围绕涉疆网络谣言创作辟谣、澄清、求证等作品,如“葡萄干含促干剂吃了烧胃?假的”。

  (二)科普知识作品。参赛者(单位)可围绕公众认知误区创作科普、解读、揭秘等作品,如“风力发电机影响候鸟迁徙?”

  (三)公益宣传作品。参赛者(单位)可围绕揭示谣言套路或普及识谣、辨谣、防谣等知识创作作品,如“一部短剧告诉你,造谣传谣会带来哪些影响!”

  四、作品规范

  (一)图文类作品(已公开发布的新闻报道、评论、海报、长图、漫画、条漫、H5等)。海报、长图、漫画类作品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H5页面需提交网址链接,且包含场景需5页以上。

  (二)音视频类作品(歌曲、MV、动画、微纪录片、微电影、公益广告等)。视频长度控制在三分钟之内,视频格式为可兼容的主流视频格式(包括MP3、WAV、MP4、MOV、MPEG等),横竖屏皆可。短视频作品画质清晰,声音清楚,声画同步,不带角标、水印等标识,提倡标注字幕。

  五、发布要求

  (一)作品发布不限平台、不限账号(官方账号、个人账号均可)、不限数量(一个作品可多平台同时发布)。

  (二)在抖音、快手、微博等平台发布时需带话题#丝路捉谣记#。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最终评选出237个精品辟谣作品,具体如下:

  一等奖5000元(含税),6个;二等奖2000元(含税),12个;三等奖1000元(含税),18个;最佳人气奖3000元,1个(含税);优秀奖200个,颁发纪念章。

  七、评审展示

  (一)评选时间:2024年6月下旬开展评选。

  (二)综合评审:邀请行业专家等组成评委会,同时综合作品在抖音、快手、微博等平台的浏览量、转评赞数据,确定获奖作品。

  (三)集中展示:获奖作品通过天山网、石榴云APP、新疆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网站、新疆网络辟谣官方抖音、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快手账号等集中展示。

  八、作品权益

  (一)所有投稿应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存在版权侵权问题。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照片、图片或音乐等内容,必须注明来源,且取得权利人或作品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作品内容所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版权)许可事宜由投稿应征者负责,如发生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

  (二)投稿应征者一经投稿,即视为活动组委会对投稿作品拥有使用权,活动组委会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编辑,并承诺将参赛作品用于媒体推广宣传和展播,不用于商业用途。

  (三)投稿应征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如违反,活动组委会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应征参评权。如因应征作品侵权而使主办方遭受争议或索赔的,投稿应征者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四)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一经发现抄袭,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须保证是公开且不涉密,因作品引发的泄密问题,由参赛者承担责任。

  (五)参赛者须实名投稿(可以用笔名,但要求填写实名信息),来稿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公开发布作品,用于线上线下非商业宣传,且同意公布评委匿名或公开点评内容。

  九、其他说明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组委会有权对活动规则进行解释,并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投稿者应完整阅读本征集公告内容,一经投稿便视为同意受本征集公告内容约束。

  附件:

2024年“丝路捉谣记”辟谣作品创作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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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罗晓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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