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方尾圆首,呈马蹄形,由金质模压捶揲成型,表面凹凸起伏,很有立体感;它,上面有1条大龙和7条小龙,在激流漩涡间翻腾跳跃,动感十足;它,长9.7厘米,宽5.9厘米,重约48.45克……它就是出土于新疆焉耆县博格达沁古城黑圪达遗址的汉代八龙纹金带扣,是一件用黄金制成的国家一级文物。
1965年,考古人员在吐鲁番安乐古城南面一公里的佛塔中,发掘出一个陶瓮。陶瓮里有一纸质的文物,这就是最早的《三国志》手抄本,这一意外发现,惊动了当时的考古界。经鉴定,出土的《三国志》写本残卷,时代为晋(公元265至420年)。测量后得出:纵23厘米、横72.6厘米。本卷为纸本,作乌丝栏,残存41行,墨书570余字(其中有残缺字)。
它们是一组罕见的身穿绢衣的彩绘木俑,出土于唐代墓葬中,现藏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这木俑制作工艺独特,头部和躯干分段刻制,用木条在颈下胶合,以便于组合成想要的动作形态。木雕头部彩绘面貌,面庞饱满圆润,眉间花钿别致,纸捻成臂膀,外着锦绢小袖短襦,彩色长裙高腰曳地,花帛披肩旋绕颈臂。
在新疆博物馆馆藏的众多精品文物中,1987年出土于和静县察吾乎墓地的田园葡萄纹彩陶罐,是一件带给人无限遐想的文物。这件田园葡萄纹彩陶罐是春秋时期的文物。
她是不折不扣的国宝,见证了丝绸之路上千年的民族交融,一出世便震惊天下,被誉为20世纪中国考古学最伟大的发现之一,是我国65件不允许出境的国宝文物之一。她不是一般的文物,这使得以此依托创作的舞剧《五星出东方》有了极高的题材辨识度,借文物起舞,通过解读文物背后的重要历史事件传达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题。
格登山是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交界处的一座圆形山峰,在山脊上的一片开阔处,一座对于维护祖国统一,捍卫领土主权完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的石碑静静地矗立在碑亭里,这就是“平定准噶尔勒铭格登山之碑”,后人称之为“格登碑”。
这枚小方印浓缩了两千多年的屯田戍边历史。汉朝建立初期,北方游牧民族匈奴兴起,对汉朝构成很大的威胁。汉武帝时期,为做好远征的后勤保障、实现边陲的长治久安,在西部地区实行了屯田戍边政策,在各地设立屯田点,进行屯田开发,凡有驻军之地,便会有屯田作为经济保障。尼雅遗址出土的这枚东汉“司禾府印”,证明此地就是当年东汉屯田的一个区域。
“过所”一词,从字面上讲是“度过(经过)之处所”,这是广义上对“过所”的解释。狭义的“过所”专指行人度过关津时的凭证,是从汉朝开始使用的,就是现在的通行证。1959年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509号墓出土的纸质文书——《石染典过所》,就是一件唐朝时期使用的典型“过所”。
《弥勒会见记》是一部融宗教色彩和文学创作于一体的戏剧文学翻译作品,年代约在公元9至10世纪,剧本写本宽21.7厘米、长47.5厘米,共计293页,由序曲和25幕正文构成。回鹘文手抄大型佛教剧本《弥勒会见记》写本残卷于1959年4月,哈密牧民牙合亚热依木放牧时,在一棵大松树的空心洞里发现。
《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是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是中国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刑事法典,共分为12篇目,五百条,其篇目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名例律》为唐律的首篇,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它规定了法定刑的种类和适用原则,体现了唐律的基本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