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新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解读
2022年06月15日 09:03:05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深读】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梁立华 通讯员 柴毅
6月2日,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条例》以宪法为依据,坚持从自治区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相关制度,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此次修订的背景是什么?修改了哪些内容?重点是什么?对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作了解读。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娟表示,《条例》于2009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支撑。但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未成年人所处的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学习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更好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实需要,我区很有必要对原来的《条例》进行修订。
“《条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行修订。”李娟表示,《条例》的制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治区团委及相关部门组成修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谋划,确保修订草案符合中央精神、符合上位法规定、符合新疆实际。
“常委会还成立了修法调研组,赴部分地州市进行立法调研,梳理经验做法,了解问题困难。”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阿依夏木·玉努斯介绍,调研组在充分调研论证、实地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集中开展论证修改,经广泛征求和吸收各方面意见、充分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数易其稿形成正式修订草案。
突出地方特色强化法律责任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对章目编排及条文顺序进行了调整,坚持增改删并举。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删除“自我保护”一章,条文从8章56条修改为9章59条。
此次修订的特点包括:突出地方特色,确立工作原则;细化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监护职责,突出家庭教育;完善学校保护,确保校园安全;加大社会保护,优化成长环境;新增网络保护,净化网络空间;强化政府保护,关爱困境儿童。如第四条规定“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体现了突出地方特色。
《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责任,违反《条例》相关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强化法律责任,才能使《条例》具有威慑力,才能真正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李娟表示,新修订《条例》对违法犯罪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比如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应承担相应责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等。
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未成年人保护不是某个人、某单位的事,需要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用力。”李娟说。
《条例》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目的在于避免实施过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进入相关行业。
李娟表示,许多未成年人在受到伤害后,缺乏报案的意识和能力,甚至有些情况下意识不到自己受到了伤害。强制报告制度,是确保及早发现、及早干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一项重要制度。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了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机制。如“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基础,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条例》明确列举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该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并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宜的方法,教育、影响和保护未成年人。
对于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游戏高额消费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条例》“网络保护”这一章作了明确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以打赏、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未成年人盲目追星、盲目消费;严禁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低俗表演、网络不良社交等活动”。
“希望通过《条例》的实施,形成多方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才。”李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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