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系列报道之一丨抓好“一号检察建议” 护航青春润成长
2022年06月15日 15:42:09 来源: 新疆法制报
编者按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
从2018年10月制发“一号检察建议”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防治校园性侵、规范公告送达、强化金融监管、严防窨井“吃人”、防治虚假诉讼、网络空间治理和寄递违禁品犯罪、安全生产监督主题,先后制发了八个检察建议。
新疆检察机关抓落实、促实效,确保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新疆法制报推出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系列报道,展示新疆检察机关如何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提高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
新疆法制报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刘冉升 韦光明
关键词:一号检察建议
主题防治:校园性侵
制发时间:2018年10月
发送对象:教育部
5月初,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对辖区10家电竞宾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违法接待未成年人住宿、上网等问题,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深做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自发出之日起就备受关注。多年来,新疆检察机关抓落实、促实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0年12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等单位,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库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规定》,为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提供制度遵循。
此后,自治区检察院带头执行,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形成监管合力。各分州市检察院分别召开联席会议,全面梳理当地教育系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情况,建议各学校为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建章立制,加大校园安全检查督导力度。目前,全疆各地学校对学生宿舍尤其是女生宿舍加强管理,做到了制度上墙,明确严禁男性教职工单独进入女生宿舍的硬性规定。
为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自2019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每年与自治区教育厅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疆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及辖区学校督导检查。三年来,全疆各级检察机关共对三千余所中学、幼儿园及学校周边安全开展督导,发现各类问题300余个,提出检察建议百余份,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此外,新疆检察机关强化“法治进校园”活动,1100名检察人员担任各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送法进校园,受益师生达百万人。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相关的检察实践——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等制度机制写入法律,成为刚性规定。
今年,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部署下,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政厅等11家单位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护蕾行动”。目前,各地各单位主动履职,依法打击成效显著,法治宣传持续深入,亲职教育得到强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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