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疆·奋斗者说 | 吾拉音·司马义:做百姓心中的那杆“秤”
2022年08月08日 18:09:12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2021年6月,吾拉音·司马义(右二)正在调解一起土地纠纷。鄯善县人民法院供图
眼下,正值鄯善县瓜果成熟季,同果农一起感受丰收喜悦的同时,我也加快了自己工作的脚步。
鲁克沁镇是葡萄和哈密瓜的重要种植区域,易发涉农纠纷。最近,我一直忙着在农田、瓜果销售市场开展巡回审判,有纠纷就近解决,给果农省点脚力,没有纠纷就针对易发案件风险点给大家做普法宣传,打好“预防针”。
7月中旬,我受理了一起因春季修剪葡萄藤导致收成受影响引发的纠纷,具有典型性。
鲁克沁镇三个桥村村民热某年近70岁,热某的儿子买某在县城经营一家餐馆,忙于生意很少回家。热某和阿某是邻居,阿某夫妇俩好心帮着热某修剪葡萄藤,没想到反而生出矛盾。
事情要从今年5月说起。那时也是葡萄藤修剪的季节,阿某夫妇修剪完自家葡萄藤后,看热某家中的葡萄架一直无人打理,就按照自家葡萄藤修剪的标准帮热某把挨着自家地的一排葡萄藤(约8分地)修剪完了。事后两人想着事小也没告知热某。
谁知好心办了坏事。
7月,眼看着周围邻居的葡萄藤下硕果累累,自家挨着阿某家葡萄地的一排葡萄藤却颗粒无收。热某找到阿某,他这才说出两个月前曾帮忙修剪葡萄藤一事。热某很生气,要求两人赔偿损失。
协商无果,热某一纸诉状将阿某夫妇诉至鲁克沁人民法庭,请求判令阿某赔偿5021元的财产损失。
受理该案后,我详细了解了案情。经过双方同意后,我打算用调解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面对事实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7月8日,当日鄯善县气温达45摄氏度,我带着书记员帕提古丽·阿不力克木,跟着双方当事人来到葡萄地里,实地查看葡萄受损情况。
在地里,双方都很委屈,我发现双方最大的矛盾点就是赔偿问题,谈妥了赔偿,问题就解决了。在我的调解下,双方顺利达成和解,阿某同意按照最低成本价1500元赔偿给热某,双方都较为满意。
涉瓜果类纠纷在我们法庭具有代表性,因此,我们在人民法庭打造了“特色农副产品”调解室,专门化解此类纠纷,并适时向当地党委提出预警机制,保障特色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这么多年,我带着法庭工作人员用了大量时间给村民开展法治宣传。如今,果农们几乎都知道,买卖时要签协议,协议中必须注明有关信息,避免采购商“跑路”。真遇到纠纷也不慌,第一时间来人民法庭求助。
今年2月中旬,外地采购商李某来到吐峪沟乡吐某家订购葡萄干,共购买了价值12万元的葡萄干,李某给了吐某2万元定金后把葡萄干全部拉走了。双方写下订购协议,协议中注明5月1日前支付剩余的10万元。
5月1日,吐某未收到李某打款,打去电话李某也在推脱。5月6日,吐某拿着协议来找我求助。
“协议上写的很清楚,这还有李某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吐某指着协议说。
我当即联系了李某,次日李某来到法庭,双方都同意调解。
李某说,不是不付钱,只是因为葡萄干还没卖出去,暂时没钱。在我的建议下,李某同意在今年9月1日前将欠款全部付清。我当即给双方出了诉前调解协议书。
农忙时节为不误农事,我们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庭审现场搬到离村民最近的地方。白天农事忙,我们就晚上上门调解,最多的一周,我们成功调解民事案件150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2.89%。
鄯善县的夏季,高温天气多,一天工作下来,我们经常灰头土脸,身上的衣衫湿了干干了又湿。工作虽苦,但每当帮村民解决烦心事后,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我们的疲惫也一扫而光。
其实,我对鲁克沁这片土地有着不一样的情感。
我自小在鲁克沁长大,我的父亲在鲁克沁人民法庭当了15年庭长。12年前,父亲退休后我接过他手中的接力棒,也来到这里,如今也担任鲁克沁人民法庭庭长。
那时,父亲就告诉我“要把村民的一桩桩大小事都放在心上”。这里很多百姓都是看着我长大的,当初,他们十分信任父亲,如今,他们也像信任父亲一般信任我。
百姓对我们的要求很朴素——不偏不倚。12年来,我也将此作为工作信念。这些年,我踏遍了辖区四个乡镇的角角落落,努力把工作做到百姓心里。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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