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为当事人解“薪”愁

2022年09月22日 18:46:37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昭苏县人民法院法官、人民调解员正在对劳务纠纷进行调解。 通讯员瓦西拉·马曼摄.jpg

昭苏县人民法院法官、人民调解员正在对劳务纠纷进行调解。 通讯员 瓦西拉·马曼摄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李续群 通讯员达曼古丽·巴哈特别克 瓦西拉·马曼报道)“谢谢法官,这笔钱我要了快一年,这回心里有着落了。”9月20日,当事人解某向昭苏县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感谢。

  2021年10月,阿某、艾某等11人雇用解某装卸1000余亩地的甜菜,并口头约定每亩地劳务费45元,完工后就支付劳务费。可完工后,阿某、艾某等11位雇主均找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未按约定支付劳务费。解某多次催要无果后,8月2日,将阿某、艾某等11名雇主诉至昭苏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2021年10月以来的劳务费。

  9月19日,在征求原、被告的意见后,昭苏县法院案件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书记员、原告委托代理人一行前往夏特柯尔克孜族乡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中,法官向11名被告说明了不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考虑到原、被告都是同乡的街坊邻居,处理不周,容易形成积怨。案件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将情理和法理相结合,经过近5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原告与11位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1名被告于2022年10月1日之前,给付原告劳务费共计5.3万元。

  昭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杨斌告诉记者,今后,昭苏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利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发挥司法裁判功能,做到在案件处理中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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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新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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