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典”丨儿童触摸电表箱受伤,谁来为意外买单?

2022年11月02日 11:42:43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案例】

  去年6月,博乐市8岁儿童李小某在家人带领下,前往市区某大厦游玩。其间,趁家长不注意,李小某好奇地触动了二楼楼梯间未关门的电表箱,导致触电受伤。就医住院后,孩子因右手四指三度烧伤,进行截肢治疗。今年10月,因不服一审审理结果,李小某的父亲再次将某房产公司、某物业公司及某电力公司诉至二审法院,要求以上单位共同承担孩子各项损失费用120多万元。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图为沙仁娜(右二)和同事们正在商讨案件。图由沙仁娜提供

  【释法】

  “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沙仁娜介绍,8岁的李小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未尽到应尽的监护义务,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依据查明事实,酌定由李小某自行承担30%的过错责任。

  “某房产公司作为涉案电表箱的产权人,未尽到应尽的义务,酌定承担30%的责任。”沙仁娜介绍,某物业公司为某大厦提供物业服务,涉案电表箱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酌定承担30%的责任。电力设施设备具有高度危险性,某电力公司作为电力商品的经营者,依法对电力设施设备负有提醒、管理义务,酌定承担10%的责任。共计赔偿李小某损失98万元。

  沙仁娜提示,住宅、大厦楼中都有电表箱区域,一般情况下无人打开电表箱,但无法避免儿童的好奇心。日常生活中,监护人一定要正确引导孩子,同时物业公司、业主也有注意义务。她呼吁广大市民,在居住的楼栋,如遇打开的电表箱,请随手关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物业,避免悲剧发生。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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