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企业合规案件作不起诉处理

2022年11月10日 19:19:55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10月18日,由检察机关、行政主管单位等组成的企业合规考察验收小组对该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通讯员 汪哲供图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汪哲报道)“感谢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我们一定牢记教训,依法合规经营。”11月4日,接过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后,涉案企业负责人曹某对承办检察官说。

  据了解,曹某在阿拉山口市经营一家物流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业务。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该公司违反税收管理法规,通过他人介绍,采用支付开票费、资金回流的方式,让上游公司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向税务机关抵扣税款。

  今年3月,阿拉山口市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曹某的公司已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发后,该公司负责人曹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事实,补缴全部税款并自愿认罪认罚。随后,经公安机关邀请,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前介入,经社会调查、分析研判,该院认为该案符合适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鉴于案件事实已查清,为缩短办案周期,尽早作出处理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7月1日,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对该物流公司正式启动合规监管考察。

  启动合规程序后,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税务人员、财会人员、律师作为第三方组织成员,确保监督评估的专业性。承办检察官随时听取第三方组织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时走访企业,了解合规整改进度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经过三个月的合规建设,第三方组织出具了合规考察书面报告。

  10月14日,由检察机关、行政主管单位等组成的企业合规考察验收小组对该物流公司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全面评估合规整改验收合格。

  10月18日,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同时广泛听取侦查机关、第三方组织、市工商联代表对该物流公司合规整改的意见。通过认真听取各方报告,听证员一致认可该企业合规整改到位,认同第三方组织及合规考察验收小组的结果,赞成检察机关对该涉案企业及负责人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经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集体研究后,对涉案企业及负责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院及时向税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推动企业深化合规整改落实,帮助企业持续依法合规经营。

  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延山说,该院将持续聚焦企业合规工作,继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畅通常态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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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新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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