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 法官上门解心结

2022年12月22日 22:33:00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讯(记者古雪丽 通讯员郝飞报道)近日,库尔勒市某小区发生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社区“吹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室”法官及时响应上门调解,仅用半天时间,矛盾就地化解。

  今年9月,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至库尔勒市某小区,与王某停靠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车辆尾部受损。王某要求李某赔偿车辆修复费用7000元,或承担车辆在4S店维修的费用。

  李某不同意王某的赔偿要求,提出让王某把车开到自己朋友的车辆维修点维修。双方对维修点资质、维修费用、维修质保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矛盾激化。

  库尔勒市新城街道佳德社区工作人员得知两人的矛盾后,多次上门调解无果,于是向包联该社区的巴州中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室”法官徐胜兰和李静求助。12月13日,两人上门开展调解。

  考虑到双方均为小区居民,且李某不存在故意行为,法官认真倾听诉求后,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等方式给双方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安抚王某情绪,协助其算好“维修账”,另一方面从法理和情理上给李某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取得双方的理解与支持。

  王某同意由社区协调修车地点,李某承担修理费用。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将损坏车辆开往维修点并就后续维修事宜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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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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