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共同财产难题破了!新疆多家法院相继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023年01月07日 19:08:27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截图。受访单位供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1月1日正式施行。短短一周,新疆多家法院相继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

  1月5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向一对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该申报令显示,申报内容不仅包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全部财产,还包括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动产或不动产。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黄某结婚生子后,一直在家照顾孩子,与社会脱节,夫妻之间产生分歧,感情破裂。黄某将张某起诉至天山区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她不了解丈夫张某的具体收入情况。

  承办法官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还送达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并告知两人填报的相关要求、权利义务和未如实申报的后果。

  天山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介绍,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导致法院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我院对有财产分割诉求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由当事人如实向法院申报婚后财产,对于申报不实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陈海表示。

  1月3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向前来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该案中,原告李某称其与被告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分居,刘某自2017年起,一直使用李某名下的信用卡并多次不按期还款,导致李某的信用受到影响,不得不为其偿还借款。李某认为,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缓和,故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同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也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当事人张某和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经常在各网贷平台借款,欠下巨额债务。李某忍无可忍,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诉求判决离婚,并帮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该案后,向双方当事人一并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敦促当事人依法如实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娄义介绍,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促进当事人如实报告夫妻共同财产的同时,也改变了婚姻纠纷案件的审判思路,助力提升婚姻纠纷案件的审判效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 郭玉强 张秀 通讯员 王莹 王静丽 刘欢 汪萍)

  继续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哪些?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婚后父母出资所购房屋该判给谁?

  下面9图划重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张赏华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50102766838851Y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013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1100009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Copyright :copyright: www.t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