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取证 生态环境修复情况全掌握

2023-02-23 20:48:02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讯(记者王晨 通讯员姚瑶报道)“测试调试完毕,准备起飞!”随着检察干警的操作,一架无人机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沙窝凤凰台稳步升空,向生态环境修复地飞去。

  近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首次运用无人机对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回头看”。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现场查看检察建议的落实和整改情况。

  取证现场,检察干警不断调整无人机飞行姿态,实时传输指定区域的地形地貌、周边生态环境及补植林草生长状况等画面。短短20分钟,便完成了所需有效证据材料的传输收集,大大提升了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米东区检察院干警操作无人机调查取证。通讯员 姚瑶摄

  2018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北沙窝污泥处置及生态修复案中,米东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水务、环保、林业等部门共同整改,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和生态化修复工程,共督促清运处置污泥3.2万吨,种植红柳12.6万株、沙蒿57亩。

  然而,该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地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补植的红柳和沙蒿浇灌难度非常大。

  公共利益无小事。为确保植被成活率,米东区检察院对该案常态化“回头看”,此次引入无人机调查取证,有效解决了因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限制导致人工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运用无人机调查取证,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更精准、更精细、更智能!”人民监督员、新疆翔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成德深有感触地说。

  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郭萍表示,此次试飞标志着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形成平面化与立体化并行取证模式,该院将继续积极探索“科技+检察”“数字+检察”办案模式,以智慧检务建设助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李娜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50102766838851Y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013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1100009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Copyright :copyright: www.t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