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法律帮帮团丨餐厅不让自带啤酒是否合理

2023-03-02 13:02:52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乌鲁木齐市民阿先生:最近,我有不少朋友来乌鲁木齐办事,聚会比较多。一次我订餐厅包厢时,对方明确告诉我,不能自带食物和啤酒。为了不平添麻烦,我们照办了,但是我很纳闷,为啥白酒红酒可以带,啤酒就不能带。请问这种要求合理吗?如果将来我想自带,如何说服对方呢?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渠江:餐厅的这个要求是不合理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同时,民法典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其中包括“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因此,我认为餐厅的要求实际上是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不合理地限制了您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属于无效条款。如果您想自带酒水,建议您事先与商家进行沟通,并告知对方上述法律规定。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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