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违停 检察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2023-03-10 15:19:47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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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挖掘机。通讯员 张园园摄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李续群 通讯员 车兆通 张园园报道)3月4日,新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该县恰普河路石油公司家属楼前的人行道上停放了一台挖掘机。据了解,这台挖掘机已停放半年。

  该处人行道东临商铺,西临学校,挖掘机停放在人行道上,影响安全通行。为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城市管理水平,办案检察官艾丽亚·艾斯克尔江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交流,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月6日,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责令挖掘机所有权单位立即移走挖掘机,并表示今后将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市政管理。

  3月8日,记者从新源县检察院获悉,占道挖掘机已经移走,道路恢复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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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姜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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