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毁损法院封条,拘!

2023-03-31 12:23:56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韩某故意毁损克拉玛依区法院查封涉案车辆的封条。通讯员于攀登 摄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讯(记者郭玉强 通讯员于攀登报道)近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对依法阻碍执行的被保全人韩某作出司法拘留13日的处罚。

  日前,克拉玛依市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将克拉玛依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诉至克拉玛依区法院,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300余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对被申请人名下车辆予以现场查封加贴封条。

  3月16日,申请保全人向克拉玛依区法院反映,被执行人将封条撕毁。承办法官及法警前往现场,确认封条被毁,同时在克拉玛依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办公楼内看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承办法官当即对韩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擅自毁损法院封条等行为妨碍法院执行工作,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触犯刑法等法律后果。

  韩某表示知晓,承诺配合法院保全工作,不会再有类似事情发生。

  当日下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再次将封条毁损。经核实,承办法官将韩某拘传至法院。

  该院合议庭研究,韩某作为被保全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法院查封涉案车辆后,故意毁损封条,经警告再次毁损封条,阻碍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法应处以拘留13日的处罚。

  法官提醒

  私拆封条是违法行为,未经允许擅自撕毁封条,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行为系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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