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酒驾驶,19岁小伙当天就被判刑

2023-04-03 17:43:00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3月30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执法办案中心将一起醉酒驾驶案件移送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当天,乌市水区人民法院快速审理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决沙某拘役三个月。

3月30日,沙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高支队阜康大队供图

  3月30日凌晨4时27分许,高支队阜康大队接到位于G7京新高速公路的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甘泉堡公安检查站转警:一辆轻型货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对驾驶人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达到25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我没有驾照。”民警要求沙某出示驾驶证时,沙某这句话让民警惊呆了。经民警查询,沙某的确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带沙某前往阜康市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抽血化验,经检测,沙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24.5mg/100ml。

  今年19岁的沙某在表哥与合伙人一起开的公司上班,29日晚他和朋友一起喝酒,醉后要去找女朋友,不听朋友劝阻,将公司的车开走。

  酒醒后,沙某十分后悔,而他必须承担后果。除了法院判决刑事处罚,交警部门也将对沙某无证驾驶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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