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遇到这些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你可以这样举报

2023-04-14 19:58:58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月14日,自治区公安厅公布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为:

  “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作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群众可通过自治区公安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信访投诉和督察举报平台进行网络举报;通过公安机关12389违纪违法举报电话、12123交通安全服务热线、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举报受理电话0991-3682030和0991-3682070电话举报;信件举报地址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159号自治区公安厅信访接待大厅,邮政编码830002;乌鲁木齐市贵州路21号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邮政编码830011。

  公安机关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自治区公安厅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按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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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宁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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