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这些行为很危险!交警:走错路请“将错就错”
2023-05-08 22:00:48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 塔拉甫 何玲
高速公路上车速飞快,正常行驶都有安全风险,更何况逆行、倒车、掉头这种“高危操作”,因此,这些行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也严。然而,仍有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近日,环乌高速交警查处多起该类交通违法行为。
原地掉头逆行百米
4月29日20时3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指挥室民警在视频巡查中发现,一辆白色小型客车在行驶到G7京新高速米东工业园立交桥匝道处时,先放慢车速,然后逐渐停下,几秒后原地掉头,在匝道上逆行驶离。
民警立即通过车辆信息查询到驾驶员联系方式,迅速制止了他的严重违法行为,并通知其到大队接受处罚。驾驶员马师傅称,自己当天从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区出发前往奇台县工作,走到匝道处,突然想起忘带了工具,于是违法掉头逆行。
民警对马师傅进行了批评教育及处罚。
逆行掉头被人举报
5月2日19时许,高支队阜康大队指挥室接到转警:有群众举报,在G7京新高速公路幸福路口立交桥路段,有一辆小轿车逆行,十分危险。
接报后,大队指挥室民警通过回放监控视频,核实了群众举报。画面显示:白色小轿车先是从幸福路口立交桥往五彩湾方向正常行驶,离开了画面。一分钟不到,轿车逆行出现在视频画面中。当时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有多辆车与其“擦肩而过”,最后,该辆车在岔口处急转弯,进入奇台方向车道驶离。
民警识别车辆信息,拨通驾驶员萨女士的电话,要求她到大队接受处理。萨女士自述,当天准备从乌市驾车带爱人和孩子前往奇台县,驶入幸福路口立交桥岔路口时,因不熟悉道路走错方向,行驶几百米后才发现,便掉头逆行返回。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后,她才感到后怕,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无路可走”倒车离开
5月4日20时35分,高支队乌西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行驶至G7京新高速西站立交桥路段匝道处时,由于该处道路施工封闭,道路阻挡,该车便倒车几十米,接着停车并打开驾驶位车门。
此时正值交通晚高峰,其行为使得后方车辆纷纷急刹绕行,一系列危险操作让屏幕前的民警捏了把冷汗。民警随即查询到该车驾驶员联系方式,制止了其危险行为,并通知其到大队接受处理。
经查,该车驾驶员依先生从和田来到乌市没几天,对环乌高速路况不熟悉,当天,他从八钢驾车前往乌鲁木齐市区,行经该路段时,未留意观察道路指示牌,行至出口才发现该匝道因施工临时封闭。于是,他便开始倒车。
马师傅、萨女士、依先生均因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而被处以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驾驶证被扣留的严厉处罚,他们将面临为期7天的理论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才可以重新领取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高速交警提示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若发现错过出口走错路,正确做法应当是“将错就错”,继续前行至下一个立交桥或出口掉头或返回原定目的地,也可重新规划路线。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掉头、倒车、逆行,避免制造险情或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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