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解债类”非法集资 乌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

2023-05-11 12:07:57    来源: 掌上乌鲁木齐

  近年来,一些非法机构、平台打着“解债”“平债”等名义,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通过收取咨询费、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吸收资金,损害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权益,且存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风险隐患。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遏制非法集资增量风险,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部经侦局联合打击整治“解债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要求,乌鲁木齐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市处非办)联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自2023年4月至7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整治“解债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何为“解债类”非法集资?

  “解债类”非法集资是指不法分子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从事所谓“债事服务”“债务化解”“解债咨询”等以“解债”为名的非法业务,以向客户提供债权债务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实物兑换等服务为名,承诺将“客户”手中的债权债务转化为现金流并返还收益,诱导“客户”缴纳咨询费、保证金,甚至“投资入股”。实际上,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无任何可营利性经营性业务,无法产生利润,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

  二、“解债类”非法集资有哪些主要手段?

  一是“画饼”。紧扣债事当事人减损或赚息心理,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中间服务平台,可分期实现债权或代偿债务。

  二是“利诱”。谎称在缴纳一定的咨询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

  三是“造势”。以“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些在各地发展加盟商,宣传加盟商缴纳加盟费后,可以对上级公司业务进行债权投资,获取投资收益;有的甚至仿冒金融机构设立线上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以误导公众,快速扩张。

  三、如何防范“解债类”非法集资?

  乌鲁木齐市处非办、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债权人、债务人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不受所谓的“解债”机构蛊惑,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向所谓的解债机构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防止二次受损。

  四、发现“解债类”非法集资怎样投诉举报?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举报解债类非法集资,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乌鲁木齐市处非办、市公安局现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如您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举报:

  1.举报电话: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0991-4911677,乌鲁木齐市处非办:0991-4168026;

  2.扫描下方二维码,选择“新疆非法集资举报平台”,根据提示填写举报内容;

  3.电子版举报材料可发送至乌鲁木齐市处非办邮箱,邮箱地址:wushichufeiban@163.com;

  4.可携带举报材料就近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各区(县)处非办举报。

[责任编辑: 王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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