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补植复绿 滥伐者变植树人

2023-05-17 21:57:19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1500余棵海棠树苗补植完毕。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供图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讯(记者王晨 通讯员阿地里·依明报道)近日,张某甲、张某乙在博乐市绿化委员会技术人员指导下,履行并完成补植复绿义务,有效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4月初,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甲、张某乙滥伐林木案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随意砍伐林木291棵,构成滥伐林木罪。

  针对两人滥伐林木对森林资源所造成的损害,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并就该案造成的生态损害,联合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异地补植复绿相关规定,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协议,与当事人进行磋商,张某甲、张某乙自愿接受并签订了生态修复补植协议,随后在生态林修复基地内补种1500余棵海棠树苗。

  2022年7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会同博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建立博乐市生态林修复基地,并签订补植复绿工作长效机制,为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不断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时,除严格适用法律,还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建立生态修复基地,督促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达到惩处犯罪和恢复生态的双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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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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