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一女子进邻居家盗窃 心虚之下竟“贼喊捉贼”

2023-05-22 20:17:07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5月20日中午,乌鲁木齐市民车某出差近半个月后回到家中,下午,他无意间发现入户门边挂着的生日礼物不见了,这份礼物是女友送的贴在贺卡上的666元现金。随后他四处查看,发现鞋柜抽屉里的1200元左右现金也不见了,于是报警。

  车某住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分局辖区某小区内,家在2楼。民警了解到,这个小区治安防范比较严密,入单元门需要人脸识别或者输入密码,进出者除了住户,可能只有外卖员和物业人员,需要排查的范围并不大。

  由于工作性质,车某需要经常性出差,为了防止一旦发生房屋漏水等情况无法赶回,他将备用钥匙放在单元内一个管道井中并遮盖。“家里才装修,家具都还没买齐全,没有啥值钱东西。”车某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风险。

  警方调查后认为,作案者很可能就是单元住户,于是逐一排查。车某反映,去年春节期间他正在出差,地下室暖气管爆裂漏水,他请5楼的大姐王某和另一个邻居一起拿了备用钥匙,到家中取地下室钥匙交给物业部门。“我们邻里关系好,时有来往,不可能是他们。”车某说。

  “我们在走访5楼住户王某时,她十分热情,也很淡定,车某也是在她建议下报警的。”乌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王一超说,表面上看王某没有问题,但她的某些情况和车某家中发现的可疑痕迹比较吻合,她进入车某家中的可能性很大。

  当晚,王某找到车某,称自己曾经为了找猫到过他家中,并详细了解警方询问车某的情况,车某丝毫没有怀疑,逐一告诉王某。

  第二天,王某告知民警,她发现自己家中也被盗了,丢了一些金银首饰。此举引起了民警的高度怀疑,在调查中,民警展开心理战,王某最终承认,是她偷了这笔钱。

  王某供述,5月16日凌晨2时许,她拿着钥匙来到车某家,取走了墙上贺卡中的现金,又从鞋柜中翻出钱包内的现金,共1780元。

  这几天,王某用这笔钱加油、购物,并做好接受警方调查时的心理建设。她之所以谎称自家被盗,是希望误导警方把侦查方向定为“外贼”进入。

  王一超介绍,情节较轻的普通盗窃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而入室盗窃的性质比较恶劣,无论金额大小,都触犯了刑法。

  5月21日,王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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