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中院:法官高效调解,250万元工程款顺利履行

2023-06-17 23:59:38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

  “这250万元是挽救我们企业于水火的救命工程款啊!”6月14日,在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随着一起涉案标的高达百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案件当事人、和田某工程建筑公司负责人张某紧紧握住承办法官吴东冬的手,激动地说。

  2018年,和田某工程建筑公司和新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先后承揽了一工程项目,双方在未签订书面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再次肢解分包了原建筑工程中的地基建设工程项目。

  该项目竣工后,由于工程存在发包方欠付工程款、未签订书面合同、违法分包、税费约定不明等诸多问题,各方当事人之间纠纷不断,遂诉至一审法院,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案件到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吴东冬经阅卷和当事人沟通后,认为本案虽然当事人众多、标的额较大、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施工合同约定不明、账目混乱等诸多问题,好在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他迅速组织当事人现场对账,积极引导,进行有效调解。最终,双方经过4个多小时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承诺分期支付拖欠的250.4万元工程款,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这起案件尘埃落定。

  近年来,和田中院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暖企”“助企”行动,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定期对企业进行回访,有针对性地提出涉企执法措施,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服务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下一步,和田中院将在办案中绷紧优化营商环境这根弦,用法治为各类市场主体织起“防护网”,让企业经营更有安全感,让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公平。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古丽革乃·艾尔肯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50102766838851Y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013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1100009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Copyright :copyright: www.t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