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有车应该好好开

2023-07-22 17:33:40    来源: 新疆法制报

  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生活中,总有一些胆大妄为的交通参与者,罔顾道路交通安全,知法犯法。民警提醒各位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李济良 绘

  “庆功宴”后被查出酒驾

  7月15日23时25分,温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玉儿衮中队民警在G314线937公里+400米处设点开展夜查。检查一辆黑色小型轿车时,民警闻到一股酒味,于是询问驾驶人是否饮酒。驾驶人刘某矢口否认,坚称其没有饮酒,车内有酒味是因为坐在副驾驶位的同事喝了酒。副驾驶位的男子也称,他与刘某是同事关系,对方没有饮酒。

  见两人神情紧张、眼神闪躲,民警进一步检查,依法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看到检测结果后,刘某慌了神,改口说喝了一小杯白酒。

  民警经询问了解到,两人是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几天前从乌鲁木齐市到阿拉尔市与合作对象接洽。当天项目谈妥,两人十分兴奋,晚饭间为“庆功”都喝了酒,随后,两人驾车返回乌市,半路被民警查获。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刘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以为“酒醒了”结果“悲剧了”

  7月11日23时,温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X208线安格里格镇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

  驾驶人努某打开车窗接受检查时,车内飘出浓浓的酒气,民警询问努某是否喝过酒,她称只喝了饮料,没有喝酒。

  询问中,民警发现努某神情紧张,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错了,这样做影响的不仅是我自己,还威胁到其他驾驶人的安全!”看到检测结果后,努某十分后悔。

  据努某交代,当天她和朋友到野外避暑游玩,聚餐时喝了一瓶啤酒,休息3小时后,她觉得酒醒了,便不顾朋友的劝阻驾车上路。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努某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遇查换座“顶包”被识破

  7月17日23时,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迎宾大道路段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夜查行动时,一辆红色小型轿车缓缓驶向检查点。看到民警后,该车在执勤点不远处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两个人,准备交换座位,民警立即上前让两人接受检查。

  民警要求驾驶人麦某出示有效证件,麦某称忘带了。民警表示,可以帮麦某申领电子驾驶证,麦某闻言借故拒绝。经民警再三询问,麦某终于交代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经了解,麦某在驾校刚完成驾考科目三测试,还没拿到驾驶证。当晚,他随朋友外出办事,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料被民警查获。

  最终,民警对麦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麦某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违法车辆的处罚。

  为了面子无证驾驶挨罚

  7月15日18时,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江布拉克景区入口处检查车辆,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走走停停,民警以为该车发生故障,立即上前查看。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阿某吞吞吐吐。民警要求阿某出示驾驶证时,他手忙脚乱地翻找,却迟迟未能拿出有效证件。随后,民警对阿某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查,发现他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听到这个结果,车内同乘人员表情愕然。

  阿某交代,为了面子,他向朋友隐瞒了驾驶证被吊销的事实,驾车载朋友出游,结果刚到景区就被查获。

  民警对阿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屡教不改3年被查4次

  7月18日8时25分,乌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G219线1820公里处设点开展晨检时,一辆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有效证件时,对方仅出示了行车证,并称驾驶证忘带了。

  民警核查发现,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更让民警吃惊的是,2020年以来,对方曾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过3次,这已是其第四次被查。

  驾驶人称,他当天为出门办事方便开车上路,本想着趁早出门就能躲避检查,结果刚上路就被民警拦下。

  民警对驾驶人不思悔改、屡次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白早霞 钟明敏 冯志怡 钮芬 赵卫军)

[责任编辑: 宁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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