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而立 聚焦急需 开门问策 新疆积极探索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2023-07-24 10:32:32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王娜

  自治区水污染防治综合立法不再是空白,全疆首部地方性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实践中问需于民,坚持问题导向、开门问策,推动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取得良好成效。

  回应群众法治新期待

  7月18日,沐浴着盛夏骄阳,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区远山如黛、近水清澈,摩肩接踵的游客在这里游山玩水,旅游从业者忙得热火朝天,都在享受绿水青山带来的幸福感。

7月11日,游客在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区游览(无人机拍摄)。巴克达吾列提摄

  水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水资源利用效率有多高,新疆的发展空间就有多大。新疆降水稀少,气候干燥,蒸发强烈,是典型的内陆干旱地区,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平衡。

  法为民而立。为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立法保护新疆的绿水清波。

  在日前召开的自治区高质量立法工作现场交流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娟介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地方立法十分重视。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工作理念,把民意作为立法的根本依据,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哈密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机构数量不足、服务不完备等突出问题,制定《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从规划与建设、服务与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提升,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制定农田防护林建设保护条例,将农田防护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了农田防护林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机制。

  今年以来,新疆已制定10余件地方性法规,修改1件,废止2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直面问题解决关键矛盾

  “从急需、管用出发。”7月13日,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推进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阿依夏木·玉努斯介绍有关情况时说。

  冷水鱼产业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方特色产业之一,是博州乃至全疆高端水产品代表,博州冷水鱼产业在有效利用水域资源、丰富水产品供给、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已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模式。

  为促进冷水鱼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其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助力博州乡村振兴事业,博州制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冷水鱼产业促进条例》。该条例共18条、2000余字,不设章节、条文简洁明确,内容直奔主题、注重解决问题,甚至连“如实记载冷水鱼捕捞日期”这样的细节都作了规定。

  修复区域性河流廊道;实施海绵型带状公园建设,道路海绵化改造;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当前,“海绵城市”陆续融入乌鲁木齐城市建设和百姓生活中。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乌市制定《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用法治力量呵护城市的“呼吸”。

  近年来,克拉玛依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在绿地功能提升、生态环境修复上狠下功夫,较好完成了预期目标。今年,该市制定的《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条例》,为打造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生态宜居的美丽克拉玛依提供法治保障。

  “地方立法,要在保障、规范、引导本地区特有的、急需的事务上下功夫。”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凤堂说。

  开门问策汇聚源头活水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条例(草案)》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上征求意见。

  这种“开门立法”的场景在新疆已不鲜见,每一次立法都要听民声、汇民意,公开征求意见成为各族群众直接参与地方立法的重要途径。此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积极畅通“开门立法”渠道,汇聚源头活水。

  “我们提的立法建议,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采纳了。”近日,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们迎来这条振奋人心的消息。

  伊犁州这部新法规制定过程中,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立法咨询基地协助伊犁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收集立法工作信息,积极协调组织专家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沟通交流,以“圆桌会议”形式,提出许多意见建议,其中7条具有建设性的意见被采纳。

  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好用活基层立法联系点,到州、市、县级人大常委会相继设立,一列列立法“直通车”汇聚民生民意、传递基层声音,持续推进新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向更高水平。

  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人大主席团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年来,接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律3部,反馈意见建议12条,被采纳1条;接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规、条例17部,反馈意见建议42条,向国家立法机关传递了许多“原汁原味”的基层声音。

  伊犁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尼牙孜·阿西木表示,基层立法联系点使人民当家作主在立法方面成为可以操作的现实,真正实现了立法由人民参与、法律由人民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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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范国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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