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5次调解 化解土地纠纷
2023-07-31 11:43:15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张玉兰
7月22日,在吐鲁番市高昌区火焰山镇西游村的巴哈迪尔法官调解室内,经过法官和村干部第五次调解,赵某与沙某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7月22日,在吐鲁番市高昌区火焰山镇西游村的巴哈迪尔法官调解室内,赵某与沙某握手言和。记者 李进福 摄
2020年12月,赵某与沙某签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赵某承包沙某位于西游村3组的180亩土地,承包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31日止),每年租金为23万元,缴费形式为2020年第一次交付5万元,2021年7月付完余款。另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15万元违约金;沙某向赵某承诺,如在赵某承包期内阻止或影响其耕种,就向赵某另行返还60万元的土地投资款。
2023年初,沙某误以为合同已经到期,与第三方签订了新的合同。不知情的赵某已做好春耕准备工作,继而赵某与沙某之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果后,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判令被告与原告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5万元;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土地投资款60万元。
受理案件后,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火焰山人民法庭庭长巴哈迪尔·热合曼第一时间约见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当场调解等方式召集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的法律关系,开展诉前解纷。
经过五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当日,沙某向赵某退还2023年的土地租赁费23万元,并答应2023年8月28日前,支付违约金15万元。
自2021年4月,诉源治理工作站挂牌以来,高昌区人民法院40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共驻站523次,调解纠纷821件,调解成功533件,调解成功率达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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