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情人转账21万元 妻子起诉追回

2023-08-22 12:42:33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李济良 绘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余乐

  发现丈夫给其他人转了“520”“1314”等特殊金额的红包,妻子能要回来吗?近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5年9月,周某与丈夫刘某登记结婚。2020年,刘某与王某相识后,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

  一天,周某偶然间发现刘某与王某来往密切,两人的转账多达21万元,部分转账款项甚至备注有“520”“1314”等特殊含义,并包括“爱你”等字眼。

  周某知道丈夫出轨,还多次向“小三”转账。2022年5月,周某将王某起诉至水磨沟区法院,要求王某返还丈夫赠与的款项。

  庭审中,王某则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自己与刘某不是情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刘某向自己的转账不是赠与,只是朋友之间的转账。如果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应扣除自己向刘某的转账金额。

  法院审理查明,两人之间的转账记录中有6.7万余元是王某转给刘某的资金。

  法院审理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周某可以要求王某返还。

  出于公平原则,对于王某要求应扣除其向刘某转账6.7万余元的主张,亦予以支持。

  今年5月,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向原告周某返还金额14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示

  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违背忠诚义务的一方如有任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受害方应当及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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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崔导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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