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法律帮帮团丨婚内可否向配偶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2023-09-13 11:45:31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伊宁市民安女士:我与丈夫分居已2年,目前还没有离婚,我们有一个孩子,今年7岁。分居以来,他对孩子不闻不问,也从不给生活费,孩子一直是我一个人带的。虽然我有工作,有经济能力独自抚养孩子,但我想知道,法律是否支持索要婚内的抚养费呢?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增耀:抚养未成年子女是夫妻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不论夫妻的婚姻状况如何,双方都应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强制性的,不受夫妻关系影响,子女主张抚养费也不以离婚为前提。所以,无论是分居期间还是离婚之后,都不会免除父母的抚养义务。如果父母一方在分居期间,既不探望子女又不给付抚养费,这种行为直接侵害了孩子的权利,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也不符合中华民族的道德规范。作为孩子的父母,不论夫妻感情如何,都应当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帮助孩子走向更好未来。(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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