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秸秆引发的纠纷

2023-09-21 15:46:04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执行法官唐鹏飞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情况。通讯员 陈刚摄.jpg

执行法官唐鹏飞(右一)实地查看情况。通讯员 陈刚摄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李续群 通讯员陈刚报道)9月12日,昭苏县人民法院萨尔阔布乡法官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企业与村委会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2022年12月,昭苏县某合作社与萨尔阔布乡克尔托干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承包382.5亩耕地,但农作物产生的秸秆归萨尔阔布乡克尔托干村村委会所有。

  8月31日,该合作社在未经村委会允许的情况下,将部分秸秆以每亩100元的价格卖出,获利31550元。

  得知秸秆被卖的消息后,克尔托干村村委会多次与合作社协商,要求返还秸秆费用,但该合作社以各种理由拖延。

  9月7日,萨尔阔布乡法官工作站法官唐鹏飞得知此事后,与当事人联系,询问事情的原委。村委会认为,签订合同时约定,农作物产生的秸秆归村委会所有,合作社理应将售卖秸秆的费用交至村委会,且这笔费用是计划帮扶村里困难家庭的;合作社以今年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给付。

  唐鹏飞认真查看了流转合同和相关证据资料、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实地查看,对案件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焦点全面了解后,本着既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又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角度,约定双方面对面协商调解,从法、情、理等方面进行劝导。最终,双方接受了法官的意见,该合作社于9月30日前,将售卖秸秆的费用支付给村委会。

  唐鹏飞表示,妥善处理涉农涉企纠纷,既维护了群众利益,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昭苏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扎根基层优势,立足审判职能,夯实助农助企措施,妥善处理基层涉农涉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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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新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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