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内意外受伤  法官巡回办案调纠纷

2023-10-25 10:25:25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王昱涵 绘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李续群 通讯员卡米达·艾孜木汗报道)学生在校期间意外受伤,怎么办?10月19日,伊宁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学生在校午休时间发生的伤害赔偿纠纷。

  原告依某和被告叶某是伊宁县武功乡中心小学四年级学生。3月的一天,叶某在校午休期间奔跑时,胳膊不慎撞到依某下颚骨,导致依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校方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将受伤的依某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依某伤势轻微,不用住院治疗。因依某家长没为孩子投保校园意外伤害保险,故不能获得保险理赔。叶某家长只承担了一部分医疗费用,之后的随诊治疗费都由依某家长自行承担。为此双方产生矛盾。经当地司法所调解无果,依某监护人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决定下乡调解。经法官耐心讲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叶某监护人承担原告依某治疗费、监护人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等合计3000元,已于当日全部付清,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学校除了承担教书育人的责任外,在一定程度上还承担着保护学生安全的管理责任,包括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各项安保制度、加强对在校学生人身安全方面的日常管理、建立防止伤害事故责任制等。

  家长应当尽全力让孩子从情感上、认知上了解到在日常的学习及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危险,避免孩子出现伤害自己及侵害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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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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