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未足额缴契税致购房人受损  法院:中介公司赔偿7万余元

2023-11-30 11:53:23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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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毛榆 赵祺

  购房后,你会选择由中介代缴契税吗?近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案例:中介未按照约定足额代缴契税,导致购房人受损。

  2020年初,小王(化名)通过房屋中介购得一套二手房,约定成交价为人民币73万元,契税1.5%由小王缴纳,因购买房屋时,小王尚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于是双方约定:小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款项通过商业贷款付清的协议。

  小王口头告知房屋中介公司,自己后期要转为公积金贷款,契税一定要足额缴纳。

  沟通好相关事宜后,小王分别与房屋中介公司、房东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并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了中介费及代办费,由房屋中介公司协助办理贷款、过户手续,并代缴房屋契税。

  房屋中介公司按约协助小王办理了商业贷款手续及过户手续。小王也足额向房屋中介公司办事员冬冬转账10950元税款,而冬冬在实际办理缴税过程中,仅缴纳5000余元税款,且缴税基数为34万元。后期,小王曾多次询问发票金额问题,均被告知已足额缴纳。

  2022年,小王具备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才得知房屋价格被做低,导致其只能贷款27万元,中间还将产生利息差。

  小王十分气愤,认为该部分损失是房屋中介公司未足额缴税造成的。

  今年3月,小王将房屋中介公司、办事员冬冬起诉至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利息差、返还预付契税款、代办费、中介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订后,原告顺利办理按揭贷款,亦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但原告向被告冬冬(化名)转账10950元契税款后,冬冬仅缴纳契税5000余元。

  原告提交了一份关键录音,冬冬在录音中承认房屋价格做低且未缴纳的税款并不是由他一人占有,被告冬冬对该录音不予认可。但经法院释明后,冬冬没有要求对录音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另外根据电话费缴费记录,通话录音电话号码的机主正是冬冬本人,故法庭综合确认录音的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冬冬未按照原告小王的指示足额缴纳契税,导致原告无法及时办理公积金贷款从而产生利息差,对此被告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原告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法院确定原告自担30%的责任,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7万余元。冬冬是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其行为是履行职务行为,后果应由房屋中介公司承担,冬冬个人不承担责任。

  今年10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房屋中介公司赔偿小王利息差额损失7万余元,并退还未替原告缴纳的契税款5000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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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范国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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