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头屯河区法院三年审理危险驾驶案270余件

2023-12-01 16:18:50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12月1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通报3年来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情况,并公布4起典型案例,希望公众引以为戒,切勿酒后驾车,触碰法律底线。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危险驾驶罪案件审理情况。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

  2021年至2023年,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共立案受理危险驾驶案件272件,占一审刑事案件总数的40.7%。今年立案受理危险驾驶案件80件,此类案件整体呈逐年下降趋势。

  在272件危险驾驶罪涉案人员中,男性人数占比近100%,多为轻、中度醉酒者。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头屯河区交警大队法治大队负责人叶斯波·热合曼表示,一些驾驶人员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风险意识差,驾驶人员过高看重酒后驾驶的价值,又过低估计自己遭遇车祸的可能性,于是冒险酒后驾车。也不排除相当一部分酒驾司机抱有侥幸心理。今后,交管部门将继续加大路面检查工作力度,并全面收集、固定酒驾证据,特别在节假日、凌晨时段对餐饮业密集路段等地进行巡查。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丁学艺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审查此类案件、巩固证据,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一律快审快诉。建议其他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检举揭发醉酒驾驶行为,对仍抱侥幸心理的驾驶人员形成强有力的心理震慑。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巴拉提·胡达拜迪说,将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群众侥幸心理,拒绝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深入乡村、社区,对广大基层群众展开普法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普及危险驾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违法成本及后果等,使交通安全深入百姓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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