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法律帮帮团丨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找谁?

2024-01-15 18:05:24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昌吉市民哈女士:我的车最近被追尾了,后车全责。万幸没有人员受伤,但是车损坏挺严重的。现在已修好了,但我心里仍不舒服。我的车刚买不到1年,平时非常爱惜。这次事故我没任何责任,但出了事故的车在二次出售时会贬值。我能要求肇事方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吗?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增耀:您遇到的烦恼,是很多有车一族都很关心的事,尤其是那些驾驶习惯非常好却遭遇“无妄之灾”的车主。车被撞后肯定贬值,对车主来说就是损失,那车主能要求对方赔偿这部分损失吗?很遗憾,目前对车辆的贬值损失原则上是不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专门答复过这个问题,阐述了不支持贬值损失的几个理由,主要是因为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同时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不够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所以审判实务中对贬值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

  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审判机关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肯定是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我们也期待法治越来越完善,更好维护车主权益。(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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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新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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