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牲畜,他往地头撒毒玉米粒,被判缓刑

2024-02-21 14:55:34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卢颜君

  地头撒了把玉米,毒死他人5只羊,获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这事发生在兵团第一师群众娄某身上,2月18日,拿到判决书的他,悔不当初。

  娄某在第一师经营青贮地和棉花地,常有动物闯入啃食,造成农作物损失。2023年6月中旬,娄某用敌敌畏(有机磷杀虫剂)拌玉米粒,将其撒在田地周边,以此防止动物破坏庄稼。同年7月6日,艾某赶着羊群放牧,路过娄某的田地时,有5只羊吃了玉米粒后死亡。经鉴定,5只羊胃内含有敌敌畏成分。

  随后,娄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由阿克苏垦区人民检察院向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娄某为防止牲畜破坏自家农作物,在田间地头投放毒害性物质,致使5只羊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考虑到娄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从宽处理。

  该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娄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该案主审法官介绍,娄某在自家田地撒有毒玉米粒的初衷虽是防动物破坏农作物,维护自身权益,但田地是开放式的公共空间,抛撒有毒玉米粒的行为具有风险性,且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危险犯,其成立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生命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损毁的实际结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 马新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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