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法保护喀什古城

2024-03-31 23:53:52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张磊报道)“赞成5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未按0票,通过!”3月31日上午,随着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全票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新疆有了首部为一座古城“量身定制”的保护法规,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喀什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东西方文化和经济交流的枢纽。位于喀什市中心的喀什古城,被誉为“丝绸之路的活体记忆”。这里曾是喀什市较大的危旧房片区。2010年起,国家累计投资70多亿元开展改造项目,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在保留原有空间格局的基础上进行修缮加固,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度评价。

2月10日,演员在喀什古城入城仪式上表演节目(资料图)。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蔡增乐摄

  近年来,随着喀什古城旅游业蓬勃发展,如何在保留历史印记和商业开发间寻求平衡,解决保护职责不清晰、传统文化体现不够等问题,成为新的课题。“依法治理是最有效的手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健说,“基于此,我们制定出台《条例》。”

  《条例》共5章30条,既突出对喀什古城的规划与保护,又聚焦传承与利用。围绕有效保护喀什古城、彰显古城特色,《条例》明确保护规划对象,禁止诸多不利于古城保护的行为。为防止过度商业化和无序开发,《条例》规定喀什古城保护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喀什古城商业布局、项目控制和相关要求。

  “喀什古城保护有了法律依据,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将开创繁荣发展新局面。”喀什市副市长杨艳峰表示,将按照《条例》规定,组织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喀什古城保护规划。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勤表示,为避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过程中的“千城一面”现象,《条例》侧重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活化利用,留住喀什古城历史文化“根脉”。

  “期待《条例》实施后,能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喀什传统文化魅力。”喀什土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祖里甫卡尔·阿巴拜克力说。

  《条例》鼓励喀什古城保护范围内的各族居民原址居住,参与喀什古城保护利用,展示当地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开展民俗文化活动。马健说:“这有利于展示古城历史和民俗,进一步促进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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