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家门口”的法庭让群众感受司法服务

2024-04-30 09:49:27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皮山县人民法院藏桂人民法庭庭长外力·图尔孙到村民家中释法。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摄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马素云

  桃花灼灼醉春风,阵阵花香扑鼻来。4月26日,走进皮山县人民法院藏桂人民法庭,一株株桃花绽花吐蕊,满目皆是春。

  藏桂人民法庭院落的调解桌前,经法庭庭长外力·图尔孙调解,努某与艾某握手言和的画面,在春色中定格。

  努某的烦心事解决了,他的心情和春日的美景一样,美得没话说。努某家住藏桂乡永安新村,与艾某是昔日好友。2020年,因艾某急于资金周转,向努某借了65000元。同年年底,还款期限届满后,艾某找了各种借口拒绝还钱。2022年9月,努某向皮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艾某于2022年10月20日前向努某付清欠款65000元。

  本以为这事到这就完了,可艾某并未按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无奈,努某于2023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艾某履行了21050元,剩余案款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

  “执行和解协议书也签了,可艾某还是不还钱。”近日,努某来到藏桂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藏桂人民法庭位于皮山县藏桂乡,成立于1982年,管辖藏桂乡、皮亚勒玛乡、杜瓦镇三个乡镇,下辖27个村、1个社区。多年来,藏桂人民法庭切实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当天,了解努某的来意后,外力将艾某也邀请到法庭。

  外力给两位昔日好友沏了一壶茶,几人围桌而坐边喝边聊。外力用法理情理相结合耐心劝说,最终艾某表示现场归还剩余欠款,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藏桂人民法庭以实现“邻里和气、家庭和睦、社会和谐,风景美、形象美、人心美”的“三和三美”目标为内核,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向深入。藏桂人民法庭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对接,探索在藏桂乡永安新村设立家事调解室、在皮亚勒玛乡乌堂村设立合同纠纷调解室等,充分发挥调解员、网格员、村干部等基层调解力量,对纠纷进行主动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4月8日,外力接到藏桂乡塔提让村人民调解员的电话,该村有一起涉及健康权纠纷的案件,需要其帮助解决。了解情况后,外力联合该乡司法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2023年2月16日,塔提让村村民如某在村委会的组织下参与旧房子拆迁,在拆迁过程中如某的右腿骨折,腰部直椎不同程度的受伤,村委会及时将如某送到医院治疗。出院后,村委会没有给如某相应赔偿,如某治疗不及时,导致10级残疾。为此,如某想起诉村委会,要求赔偿10余万元。

  现场,外力找准矛盾焦点、制定方案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村委会向如某当场支付一万元,并转让一套86平方米房子的使用权。

  如某对藏桂人民法庭的办案效率连连称赞。

  1至3月,藏桂人民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53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48件,提供法律咨询90余次。

  “在基层法庭,大多数案件都是婚姻家庭、债务纠纷、邻里矛盾等小事,但对当事人来讲,小事不小,解决不好就可能引发更大的纠纷。”外力说,他和同事将继续以能动履职践行为民初心,不断优化“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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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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