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公安机关专项治理“带病”电动自行车
2024-08-07 13:34:09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8月2日,莎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联合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购电动自行车开展检查。通讯员 包小龙摄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包小龙报道)8月4日,经过一周的专项调查,莎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将辖区涉电动自行车销售端违法证据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当日,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县3家涉嫌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莎车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4.7万辆,并且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随着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规范,我们发现了不少‘带病’车。”莎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伍晗介绍,自2021年7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施行以来,莎车县持续推行老旧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坚持对新购电动自行车电瓶功率、限定速度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发放牌照。“对审核不通过的车辆,集中收集线索,开展专项调查,统一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伍晗说。
今年7月底,莎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在审批电动自行车牌照时,发现多辆涉及打磨电瓶型号、非法改装、合格证造假等问题的电动自行车。
“这些都是‘带病’车辆。”伍晗介绍,一些商家会将名牌电动自行车的电瓶信息介绍牌贴在劣质电瓶或非法改装的电瓶上,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还有一些商家会打磨、更改原厂电动自行车的电瓶信息、介绍牌型号,标高电瓶功率、非法改装电瓶模组,借机提高售价。
伍晗表示,劣质电瓶以次充好,不但涉嫌欺诈消费者,还会增加电瓶在充电时自燃、爆炸的可能性,而莎车县超三分之二的电动自行车均集中于建筑、人员密集的城区,一旦车辆起火,后果不堪设想;标高电瓶功率、非法改装电瓶模组更是危险行为,这不仅会影响电瓶安全性,还会因功率增加、车速变快,导致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
7月底,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莎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后将相关案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处理中。
“联合整治能从源头杜绝电动自行车产生的安全风险隐患。”莎车县公安局副局长西尔艾力·依明说,此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易发生交通事故。近年来,莎车县通过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规范佩戴头盔、设立专用非机动车道、加大道路交通法规宣传力度等措施,已有效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今后,莎车县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专项检查遏制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维修环节上的风险隐患,切实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