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诉讼费究竟由谁来交?
2024-09-02 18:51:15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通讯员 依孜克热·祖力皮喀尔绘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来琳
8月26日,伊宁县人民法院愉群翁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都不愿意交纳诉讼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9年,某房地产公司与马某、肖某二人签订购房合同。马某、肖某付房屋首付6万元,剩余12.9万元房款分期支付。但二人在此之后始终未付房款。2024年8月,多次催缴无果后,某房地产公司将二人诉至伊宁县人民法院愉群翁人民法庭。
8月26日,经法官调解,某房地产公司自愿放弃五年的逾期利息,要求马某、肖某分三年还清12.9万元的房屋尾款。事情本已圆满解决,但到了交纳诉讼费时双方产生了分歧。原告某房地产公司认为被告马某、肖某二人已在房屋居住了五年之久,其间始终未支付房款,公司已经放弃了逾期利息,且同意被告分期付款,诉讼费应该由被告承担。被告则认为案件既然已经调解结案,那么诉讼费应该双方各承担一半,不应该由被告独自承担。
双方在诉讼费交纳上协商未果,法官确定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法官说法
该案虽为调解结案,但原告的诉求得到了支持,故原告属于胜诉方,因此诉讼费用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在审判实践中,如果被告可以当庭交纳诉讼费,那么就由被告直接交纳。如果被告不能当庭交纳诉讼费,一般则由原告预交,待案件审理结束后,依据裁判结果要求被告承担,或在执行阶段一并申请执行。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