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子后分手 非婚生子抚养权该归谁?

2024-10-12 10:47:40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通讯员 阿依古丽生·塔开江 绘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李续群 通讯员阿依古丽生·塔开江 周强报道)同居未婚生子,分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所有?9月29日,昭苏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2011年,王某(男)和李某(女)经朋友介绍后相恋并同居,在此期间,二人始终未办理婚姻登记。2012年12月,非婚生女芳芳出生后,王某和李某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2013年1月,二人因感情破裂分居。起初,芳芳一直由母亲李某抚养,因李某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法保障孩子的生活水平和良好的教育环境。王某多次向李某要孩子的抚养权,并表示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却遭李某拒绝。9月27日,王某向昭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其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的原则确定,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在涉及抚养权方面,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昭苏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官吐尔逊那依·马力克对案件进行梳理后,征求双方意愿,对该案展开庭外调解。

  “你们虽然分手了,但对非婚生女芳芳的教育和照顾义务不会因此消失。父母均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我们要最大限度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吐尔逊那依·马力克推心置腹地对双方说。

  吐尔逊那依·马力克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进行分析,也征求了芳芳的意愿。最终,芳芳由父亲王某抚养,双方对孩子抚养费及探视问题达成一致。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崔导胜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50102766838851Y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013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1100009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397469069@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Copyright :copyright: www.t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