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法律帮帮团丨室外公共管道返水漏水 损失由谁赔偿
2024-10-24 11:14:57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乌鲁木齐市民陈先生:最近我家的装修和家具都因漏水被泡坏了。我和物业一起查找原因,原来是阳台下水管返水,这是由顶楼邻居的太阳能热水器逆水阀漏水、公共管道堵塞共同造成的,请问我应该找谁赔偿损失?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增耀:生活中,因为管道堵塞造成返水而泡了家具、装修的情况比较常见。想要知道找谁赔偿,应厘清堵塞管道的性质,进而明确责任主体。
位于室外的立管等排水管道,并非在某一业主的建筑物专有区域内,因不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与利用上的排他性,系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应认定为业主共用设施。物业公司是接受全体业主委托的小区共有设施的实际管理人,通常来讲,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公司应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共用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保障包含公共排水管道在内的共有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果未能举证证明对公共管道尽到了日常维护和管理义务,那么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要注意,物业公司并非承担全部责任,仅是管理责任。如果能查清漏水的原因,那么造成漏水的业主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共同使用的业主不能举证证明堵塞与自己无关、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应由共同使用的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整理)